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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“沙坡头杯”第五届全国大漠健身运动大赛规程的通知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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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桌式足球裁判员、教练员管理办法(试行)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:


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定于2023年9月4日至8日在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举办“沙坡头杯”第五届全国大漠健身运动大赛。现转发《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“沙坡头杯”第五届全国大漠健身运动大赛规程的通知》(社体字〔2023〕358号),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赛。


附件:《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“沙坡头杯”第五届全国大漠健身运动大赛规程的通知》(社体字〔2023〕358号)

 

 

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 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

2023年8月22日

     

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“沙坡头杯”第五届  

全国大漠健身运动大赛竞赛规程的通知  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(群体处、体总秘书处),各行业体协办公室、各体育院校,各有关单位:

“沙坡头杯”第五届全国大漠健身运动大赛定于2023年9月4日至8日在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举办,现将“沙坡头杯”第五届全国大漠健身运动大赛竞赛规程发去,请积极组织参赛。

 

 

体育总局社体中心

2023年8月22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“沙坡头杯”第五届全国大漠健身 运动大赛规程  

 

一、比赛名称

“沙坡头杯”第五届全国大漠健身运动大赛

二、主办单位

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
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

中卫市人民政府

三、承办单位

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

四、赞助单位

港中旅 (宁夏) 沙坡头旅游景区有限责任公司

五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
2023 年 9 月 4  日至 8  日 (4  日报到,8  日返程) 在宁夏中卫 市沙坡头区举办。

六、竞赛项目

( 一) 集体项目

1.沙漠足球

2.沙漠排球

3.沙漠毽球

4.沙漠拔河

5.沙漠拉沙舟

6.沙漠羽毛球

7.沙漠定向赛 (团体)

8.抢种抢收硒砂瓜

(二) 个人项目

1.沙漠滑沙

2.沙漠障碍赛

3.沙漠马拉松 (6 公里)

4.沙漠定向赛 (个人)

七、参加办法

( 一) 以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 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 (群体处、体总秘书处) 和各行业体协秘 书处为单位组团参加。

(二) 各代表团可报团部人员 3 人 (其中团长 1 人、联络员 1 人、工作人员 1 人);每个参赛项目可报领队 1 人,教练 1 人。

(三) 各项目参赛人数须符合各单项竞赛办法及要求。

(四)凡在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或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注册 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(已退役运动员除外)。

(五) 每名运动员限报 2 个竞赛项目 (球类项目除外)。

(六) 报名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,身体健康、 无高血压或心血管等疾病。

(七) 各代表团全体人员均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,并 签署《自愿参赛责任书》,否则不得参赛。

八、竞赛办法


( 一) 执行 2022 年 12 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颁布的《沙

漠运动比赛项目标准》中各单项竞赛规则要求,相关规则请联络 承办单位获取。

(二) 根据各单项报名队数 (人数) ,确定比赛办法。

(三) 单项比赛报名不足 5 队 (人) 的,取消该项比赛。

九、录取名次

( 一) 集体项目录取一等奖 1 名,二等奖 2 名,三等奖 5名


(二) 个人项目分别录取一等奖 1 名,二等奖 2 名,三等奖5名。


(三) 不足 8 队 (人) 的比赛项目减 2 队 (人) 录取。

十、奖励办法

( 一) 集体项目:颁发奖牌和奖金。一等奖 4000 元,二等奖 3000 元,三等奖 2000 元。


(二) 个人项目:颁发证书和奖金。一等奖 2000 元,二等奖 1500 元,三等奖 1000 元。

十一、报名和报到

(一) 报名

1.各代表团请于 2023 年 8 月 25  日前 (以邮戳为准) 将第五 届全国大漠健身运动大赛报名表 (附件2) 发送中卫市旅游和文 化体育广电局。.

2.报名后原则不得更换运动员。特殊情况需更换的,代表团须于领队会上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更换。


(二) 报到

1.各代表团于 2023 年9月4日到宁夏中卫市报到。

2.组委会在中卫市火车站、中卫市高铁站和中卫机场设接站 处,需要接站的代表团提前与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联系。

3.报到时须交验参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、人身意外伤害保 险单和《自愿参赛责任书》。

4.裁判长、裁判员于赛前 2 天到宁夏中卫市报到,具体地点 另行通知。

十二、经费

( 一) 各代表团、代表队往返差旅费、食宿费自理 (可协调接待宾馆) , 比赛期间交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。

(二) 比赛期间嘉宾、竞裁人员、特邀媒体记者、工作人员、志愿者等人员食宿、交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。

十三、裁判

各项目技术代表、裁判长、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,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调。

十四、仲裁

( 一) 组委会设仲裁委员会,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
(二) 比赛申诉须在正式成绩公告后 30 分钟内进行,须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正式书面申诉材料并交纳申诉费 1000 元。 申诉成功,退回申诉费; 申诉被驳回,不退申诉费。

十五、本规程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。

十六、联系方式

( 一)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
联系人:易松涛

电  话:010-87183121

(二)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

联系人:洪兴山

电  话:0951-5602852

(三)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

地  址: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丰安东路 56 号新闻传媒中心 大楼 304 室

邮  编:755000    传  真:  0955-7012130

邮  箱:787469344@qq.com  

联系人:  陆莉茹 (竞赛) 电话:0955-7021156,18509558111

孟斐斯 (报名) 电话:0955-7021156 ,18295066302 黄  尧 (接站) 电话:0955-7068885 ,15595159922 陈浩男 (接待) 电话:0955-7068885 ,18809504094

 

附件:1.单项竞赛规程.docx  

   2.报名表.docx  

   3.自愿参赛责任书.docx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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